入籍未滿10年 中國配偶任公職惹議 - 公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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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籍未滿10年 中國配偶任公職惹議 【5/22 19:29】
http://0rz.tw/NTYox

〔本報訊〕中國配偶來台,需要入籍滿10年,才可以擔任公職,但屏東內埔鄉公所卻破例
聘用入籍僅5年的中國配偶,遭人質疑是酬傭特定人士。

 中國配偶任公職,會引發酬傭質疑,就是因為這名中國配偶還是名村長太太,而該村長
也被視為是新任鄉長的重要樁腳,因此在新任鄉長上任不久,立即破例約聘村長太太到鄉
公所擔任秘書室的秘書。
 
 據了解,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法規定,中國配偶得入籍滿10年,才能進入公家機關工作,
這名村長太太雖然已經來台12年,但卻是5年前才入籍台灣,根本就不符合中國配偶擔任
公職的規定。

 對於外界質疑,內埔鄉公所人事室主任表示是因業務需要,而依照約雇人員聘用辦法辦
理甄選;屏東內埔鄉長利八魁也否認酬傭之說,但他坦承在約聘過程的確有問題,而這名
中國配偶,也在事件爆發後主動請辭,希望可以平息爭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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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Poppy avatarPoppy2010-05-26
等考績法過了以後,這種爆料會更多吧
Faithe avatarFaithe2010-05-29
這不就說明了~「關係」「後台」嗎,呵呵
Olga avatarOlga2010-05-29
關老板認為約聘比例可以更高一點
Emma avatarEmma2010-06-03
"村長"的太太耶~當然要顧樁腳啊~~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-06-04
董保成 你出來說說看阿 這是不是個案?
Jack avatarJack2010-06-09
那個只限正式人員吧 約聘有這10年限制?
Una avatarUna2010-06-13
"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(構)人員"
Jacky avatarJacky2010-06-14
董保城不是在考選部嗎?? 這和他有關係??
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-06-15
董次長表示:http://0rz.tw/m1tkM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-06-19
看來約聘的沒有這種限制